
大家前段时间刷热搜,有看到“湾区渣男”的相关消息吗?豆苗妈围观了一下,差点气炸了!

(图源网络)
原本这是一个典型的精英家庭,夫妻俩都是高知,又是北邮同学,结婚近20年,儿女双全。
女方任职于FB,男方是某歌高级工程师、经理。
但不幸的是,女方2020年查出胃癌,2021年春天病情不断恶化,最终于21年5月撒手人寰。
然而,亡妻尸骨未寒,相伴20年的枕边人就开始寻觅新欢。
从男方拿到妻子死亡证明到在网上相亲认识新人、再婚,仅仅用了17天……这是有多么迫不及待?
更让人愤怒的,是男方对待亡妻父母的态度及做法,有好心网友整理了几个重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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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愿意掏钱买墓地,就把亡妻的骨灰葬在自家前院。
拿到亡妻公司赔偿的200万美金保险理赔金,只愿给前岳父岳母5万,还是减去之前捐款所得的1.8万之后,实际只给3.2万!
两位老人连回家的机票钱都不够,只能在网上募捐,真是看着就让人鼻酸。所谓人走茶凉,大概就是这样吧。
毕竟,大多数时候人性经不起考验,尤其是涉及到钱的问题。
据说看完这个新闻,湾区的女同胞纷纷开始重新审视身边人、探讨财产规划、修改保险受益人了。保险受益人指的就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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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豆苗妈也要提醒各位宝妈,在给自己或者宝宝买保险时,尽量明确受益人,因为不同情况下的受益人在发生保险理赔时是有区别的~

不同的保险受益人,
有哪些区别?
通常,受益人的设定有以下三种情况:
一、法定
依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继承编:
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位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二、指定受益人
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,将受益人具体到个人。当受益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,可以按照顺序和份额的优先比例来设定。
三、没有受益人
指的是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;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;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,推定受益人先死亡;这种情况认定为没有受益人,那么理赔金将作为被保人的遗产。
很多宝妈在给自己买保险时,容易稀里糊涂直接选择法定受益人。
但有时候法定受益人,会给后续理赔申请带来麻烦,引发家庭矛盾、甚至拿不到理赔。
所以,如果你打算买保险,并且想把保险金以明确的方式给到确定的人,一定要记得在购买保险时选择指定受益人。
如果是已经购买的保单,也可以通过联系保险公司或者专属保险顾问进行更改。

买保险时,
该如何填写保单受益人?
另外,不同的保险产品,理赔时受益人的情况也是有区别的。
1、人身损害类保险
这类保险的理赔款一般属于被保人本身,即便已经结婚,也是属于个人财产。针对这点《民法典》有明确规定:

比如大陆的重疾险理赔款、意外伤残理赔款等生前给付的,受益人固定为被保险人本人,属于个人财产。
2、寿险、意外身故金
而像寿险、意外身故金这类以身故为赔付条件的,除非真的很信任另一半,否则保险顾问建议写父母或子女的名字。
万一我们不在了,这笔身故保险金能够确保年迈的父母和孩子未来的生活有保障。
也能避免另一半像湾区渣男一样,亡妻尸骨未寒,就拿着理赔款闪婚,也太膈应人了。
3、理财险
像增额终身寿,保单的控制权掌握在投保人的手里,投保人可以通过减保、退保等将钱取出,或者变更受益人等。受益人可以在被保人去世后拿到身故金。
给自己买增额终身寿险,可以将受益人指定为父母或者孩子。如果是给孩子买,可以指定为自己。
总之,希望湾区渣男这件事能让大家引以为戒,活着的时候一定要把钱和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。
万一不幸出事,最起码让父母有养老的钱,孩子有傍身的钱,而不是给别人做“嫁衣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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